華商報榆林訊(記者祁銘)近日,靖邊一女教師舉報“前夫合伙人行賄”,并指出派出所、縣文化稽查大隊、安監局等單位40余名公職人員受賄,此事經華商報10月8日A02版報道后,引發廣泛關注。昨日,華商報記者了解到,榆林市紀委發布消息稱,對涉案人員和相關責任人共33名公職人員作出相應處理,收繳違規資金36200元;其中,靖邊縣公安局有19人被問責。
網曝公安、安監40多公職人員受賄
10月6日,舉報40多名公職人員受賄的帖子見諸網絡。靖邊縣職教中心女教師蔣某稱,其前夫李某與靖邊縣一科級干部王某及靖邊縣人王某某合伙經營一家KTV,后發生經濟糾紛。蔣某掌握的王某某出具的一份賬目上,列出了向靖邊縣公安局多個部門及安監局等多家單位的數十名公職人員行賄的詳細名單。這份名單具體到行賄時間、數額,甚至出現“給女孩消費600元”(指KTV有償陪侍)等內容。
華商報對此報道后,榆林市委、市紀委主要領導高度重視,責令靖邊縣紀委和榆林市公安局認真調查處理。榆林市紀委指派一名市紀委常委帶隊,對該案進行現場督查督辦。
靖邊縣處理29人 收繳違規資金36200元
目前,靖邊縣紀委對網絡反映的問題基本查清,對涉案人員和相關責任人29人(靖邊管干部)分別作出了相應處理,收繳違規資金36200元。
對2013年中秋節期間收受靖邊君悅國際KTV法人代表王宏送的禮金1000元(含1000元,最高2000元)以上的13名涉案人員進行了嚴肅處理。
其中,給予靖邊縣公安局西郊派出所所長胡占雄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縣文化稽查大隊隊長劉昊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縣公安局治安大隊教導員王峰、副隊長沙乘風、中隊長趙立洲,縣公安局西郊派出所指導員李永軍、副所長吳文東、副所長柏治山、民警劉保平,縣文化稽查大隊副隊長郭淵、副隊長賈偉、支部書記馬凌云、工作人員鄭偉山等11名干部黨內警告處分。
對收禮金1000元以下的靖邊縣文化稽查大隊干部王鵬、李豐海,縣公安局西郊派出所蘇天寶、李洋、張銳、張云、韓濤、魯中國、安志華等9名干部實施警示訓誡,給予責令糾錯,并在全縣范圍內通報批評。
對負有領導責任的靖邊縣公安局分管治安大隊和西郊派出所的副局長羅德強、分管禁毒大隊的副局長王世崗,縣文廣局分管文化稽查工作的副局長馬勇,縣安監局副局長李團,縣公安局治安大隊隊長王新偉,縣公安局禁毒大隊隊長曹國軍分別給予行政記過處分。
對違規經商的靖邊縣委直工委副書記王磊,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4名消防人員涉案 其中一人被移交檢察機關
榆林市公安局擬對市公安消防支隊司令部副參謀長吳房(2011年3月至2013年3月任靖邊縣公安消防大隊政治教導員)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上報陜西省公安消防總隊待批;對米脂縣公安消防大隊參謀李鵬(2008年7月至2014年1月任靖邊縣公安消防大隊排長、內勤參謀)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對榆陽區公安消防大隊參謀李小龍(2011年7月至2014年1月任靖邊縣公安消防大隊外勤參謀)黨內警告處分;對榆林市公安消防支隊黨委委員、政治處主任江林忠(2011年3月至2013年11月任靖邊縣公安消防大隊大隊長)移交市檢察院依法處理。
10月31日,靖邊縣委常委、紀委書記王志琴告訴華商報記者,舉報中稱40多人受賄,經過調查有33人有問題,其余被舉報的人員沒有查出問題。
另有4名當時在靖邊縣消防大隊任職的涉案消防人員,目前已調走,不屬于靖邊縣紀委管轄,由榆林市紀委公布了4人的處理結果。
(原標題:包括兩副局長在內靖邊公安局19人被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