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全國將首次針對土地出讓金展開大范圍審計的消息引發關注。在過去的13年間,土地出讓年收入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近20萬億元。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占據地方財政“半壁江山”。去年,有些省份土地出讓收入總額甚至超過稅收收入。
記者采訪發現,分散在國土、土地儲備、財政等部門的土地出讓金收支管理,除接受一些審計外,大多“封閉運行”,導致違規不斷、腐敗滋生。
全國賣地去年首超4萬億
正在各地鋪開的土地出讓金審計,被寄予“摸清家底”的眾望。國土資源部數據顯示,全國土地出讓價款從2001年的1296億元,到去年首次超過4萬億元,13年間增長超30倍,總額累計達19.4萬多億元。
長期以來,各地土地出讓金因收支明細處于公眾監管視野之外、去向不明而飽受詬病。
湖北省人大代表王培樹說,每次開地方“兩會”,針對全省上千億元的土地出讓金管理情況,政府都沒有專題報告,也沒公開說明,最多只在財政預算中有個籠統總數,沒法詳細了解。
事實上,判斷土地出讓金是否合理使用,并非無規可依。國務院辦公廳2006年出臺相關規定,明確土地出讓收入使用范圍包括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支農、城市建設等方面。
記者梳理自2009年至2013年財政部公布數據發現,最近5年間,國有土地出讓金支出總額達13.49萬億元,其中征地和拆遷補償、土地開發、城市建設三項占比超過八成。
多市挪用出讓金建樓堂館所
財政部公布的數據只能看出全國土地出讓金開支大體走向,在基層實際情況中,違規使用并不少見。審計署曾在2008年和2010年先后公布對部分地區土地出讓金的審計調查結果。2008年公告顯示,11個城市違規使用出讓金83.7億元,其中挪用于建樓堂館所和彌補經費等52.3億元,出借和對外投資等31.4億元;2010年公告顯示,抽查的13個市有7個市支出2.1億元,用于彌補國土、城建等部門工作經費不足;有4個市違規支出2.38億元,用于建設、購置辦公樓、商務樓等。此后,審計署再未公開涉及土地出讓金方面的審計信息。
記者采訪發現,盡管各地土地出讓金收支大多增長迅猛,但能把這項“政績”說清楚的部門和干部卻“很難找”。
“體外循環”滋生四大亂象
巨額的土地出讓金,除偶爾接受審計調查外,通常情況下處于地方“自己管自己”狀態,這令“土地賬”難免成為一本“糊涂賬”,由此滋生四大亂象:
———做高成本。土地出讓金收益部分需按比例提取用于教育、農田水利支出,還需與上級財政分成。因此,一些地方為減少收益部分固定支出,拼命做高土地出讓中的征地拆遷、土地開發成本,極端情況甚至能將土地出讓做成“負收益”。
中國社科院城市發展與環境研究所所長潘家華說,地方政府做高土地出讓成本,最常用的手法是將出讓地塊周邊綠化、道路建設,打包塞進土地開發支出,而這些支出本應由地方財政另外投入。
———體外循環。盡管國家三令五申要求土地出讓金收支全額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審計署2010年的審計公告卻顯示,11個市的674 .8億元土地出讓收入,未按規定納入基金預算管理,占征收總額的20 .1%。
武漢市近期審計查出,當地一家科級事業單位,將屬于土地出讓金性質的項目建設用地補償資金,存入自行開設的11個銀行賬戶內,兩年來沉淀資金9 .8億元。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說,很多土地招拍掛后,出讓收入被瞞天過海,在過渡賬戶內長期“體外循環”,甚至成為地方政府或部門機構的“小金庫”。
———侵占挪用。有的地方土地出讓金賬戶長期脫離監管,直接成為少數主要領導的“私房錢”,隨意侵占挪用。
———減免尋租。一些土地招拍掛出讓后,開發商只繳納保證金就開始用地,余款長期拖欠不繳,或能協商減免。(新華社)
摸底廣東
廣東去年賣地收入3082億元
創近三年新高
廣東省近年來各市土地出讓金情況如何?南都記者昨日梳理相關官方網站及媒體報道發現,各地市相關部門甚少在官方網站公布此情況,多數是在向各市人大做報告或接受媒體采訪時才會提及數據。今年上半年,廣東省財政廳公布了《2014年廣東省政府債券評級報告》。報告披露,2011—2013年,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分別完成1829.98億元、1753.81億元、3082.26億元。2013年相比前兩年,出現較大幅度的增長。
廣州去年賣地收入同比增長85%
縱觀過去五年,廣州土地出讓金收入在2009年開始有大幅增長,此后相對平穩。2008年廣州土地出讓金收入僅173億元,2009年為323.4億元,2010年為455.6億元,2011年為475億元,2012年回落至412億元。
在中國的一線城市中,廣州的樓價長期排在上海、北京、深圳甚至長三角的杭州、南京等城市之后,樓價和地價向來趨于理性。但2013年廣州各區的“地王”紀錄頻頻刷新,海珠區南洲路“地王”甚至成為去年上半年全國的單價地王,因此,全市的土地出讓金收入也迎來爆發式增長,同比增幅高達85%,達到762億元。
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來自賣地
廣東省土地出讓金主要有哪些用途?報告介紹,土地出讓金主要是廣東省政府性基金收入的主要收入。
2011年—2012年,廣東省全省政府性基金總收入分別完成3246.76億元、3305.62億元。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主要集中于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2011年—2012年,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分別完成1829.98億元、1753.81億元,分別占當年政府性基金總收入的56.36%、53.06%。
但報告同時指出,廣東省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占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的比重相對于全國平均水平依然較小,房地產行業波動對政府性基金收入的影響將小于全國平均水平。
廣東土地出讓金都用在哪兒?
廣東省的政府性基金都有哪些用途?省內一名專家直言:“比較模糊”。“比如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就應該用在教育方面。”但執行起來,基金的用途又會“有偏差”。有專家介紹,政府性基金是有專門用途的資金,并有明確的使用主體。但現實是,這些基金的公開工作并不到位,如何分配和使用都帶有一定的隨意性。
觀點
土地出讓亂象叢生,背后折射出地方財權與事權不匹配。自分稅制改革以來,地方稅收收入有限,土地收益往往被用于地方財政“補窟窿”。——— 專家
南都記者任先博 羅苑尹 實習生 全超 鄧艷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