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檢察官助理在任命儀式上宣誓。當日,上海289名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接受任命。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產生的首批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這項人員分類管理改革舉措是上海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試點的重要一步。
據了解,上海的首批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主要是從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具有法律職業資格的法院、檢察院公務員中擇優選任。
上海此次任命的法官助理并不是法官,其基本職責是在法官指導下審查訴訟材料、組織庭前證據交換、接待訴訟參與人、準備與案件審理相關的參考資料等工作。 新華社發
(原標題:上海“出爐”首批法官檢察官助理)